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开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14号)文件精神,逐步放开公立医疗机构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强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其中包括健康咨询、美容整形、辅助生殖、肿瘤特殊治疗、口腔正畸、口腔种植和中医推拿等183项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根据项目成本及市场情况制定市场调节价及《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19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政务发[2019]7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政务发[2020]47号)文件精神,“荧光原位杂交技术”等55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小儿镇静治疗”等112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授权具备条件开展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制定医院试行价。我院本着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成本费用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及医院试行价。按文件要求,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现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