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命名第三批曲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决定》,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榜上有名,获第三批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窗口服务行业,争创“依法办事、为民务实”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抓手,深刻理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医疗主体责任及医疗服务工作的关系和内涵,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工作与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举措统筹规划、一并部署落实,切实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融入发展改革全过程,持续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
聚焦使命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成立以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定期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确保创建工作有实招,见实效,突出创建工作主题。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开展和督导。同时,将创建工作列入本年度重点工作,高位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聚焦宣传教育引导,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引导放在首位,深入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全院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共识,铸牢“五个认同”“五个维护”“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基础,主动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确保医院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
一是将民族理论和政策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召开全院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干部职工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与水平;三是号召全院上下利用科务会、三会一课、交班会、业余时间等学习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相关知识,并进行线上线下《曲靖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学习测试》;四是制作宣传展板,在医院文化墙中展现民族团结标语,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医院”的浓厚氛围。
聚焦主责主业,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医疗技术为区域内各族人民身心健康服务的目标,结合医院行业性质及工作实际,通过专业高效的医疗服务举措,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品牌。一是狠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信心、冲锋在前,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是在乡村振兴工作中主动履行帮扶责任,多次深入挂钩联系点、定点帮扶村开展健康义诊、送医送药、对口支援、爱心捐赠等活动,全力帮助少数民族同胞走上致富道路;三是开展健康帮扶,将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进乡村,着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健康,发挥医疗行业优势,多次组织专家到各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专题讲座、病例讨论、教学查房等,助力县级医疗机构学科建设及临床诊疗能力提升。积极参与健康扶贫和义诊活动,仅2021年医院共组织开展卫生下乡活动9次,活动地点涉及沾益区、会泽县、富源县、罗平县、陆良县等多家医疗机构和村委会,共派出医师128名,切实将医疗技术、健康知识送到各族人民身边。
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落实《曲靖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医院在食堂建立清真档口,设立清真灶,创造条件为少数民族患者和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
下一步,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将深入学习好全面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引导全院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聚焦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继续为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力量。
来源:宣传统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