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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便民惠民政策 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时间::2024/09/19 浏览:

每去一家不同的医院都需要重复做检查化验单、检查单越积累越多不仅浪费金钱,还耗费精力和时间。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中心严格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简单来说,就是在一家医院做的检验,到另一家医院看病时,医生也认可这个检验结果,不用再重复做一遍。这样能省时、省钱,还能让医疗资源用得更合理。

二、目前曲靖市哪些医院参与“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1、曲靖市内 6 家三级甲等医院(包括中医类)参与全省范围内结果互认,它们包括: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曲靖市中医医院、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宣威市中医医院。

2、市内其余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参与全市范围内结果互认。

三、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规则?

1、通过省级质量评价的三甲医院,在互认项目报告单上标注互认标志“云南省 HR”、在互认项目前标注“*”等相关情况。

2、通过市级质量评价的三级乙等、丙等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在互认报告单上标注互认标志,如:“曲靖市 HR”, 互认项目前标注“*”号。

3、已取得 HR 标志但年度质量评价不合格的互认项目/医疗机构,取消该医疗机构该项目下一年度标注互认标志,待质量评价合格后恢复。

四、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有哪些?

1、临床生化检验项目 (16项)

总蛋白(TP)、白蛋白(A1b)、肌酐(Cre)、尿素(Urea) 、尿酸(UA)、总胆红素(TBil)、直接胆红素(DBil)、葡萄糖(Glu)、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Y-谷氨酰基转移酶(GGT)、碱性磷酸酶(ALP) 、总胆固醇(TC)、 甘油三酯(TG)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

2、临床血液检验项目(10项) 

白细胞计数(WBC)、 红细胞计数(RBC) 、血红蛋白测定(HGB)、血小板计数(PLT)、 红细胞压积(HCT) 、平均红细胞体积(MCV) 、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MCH)、 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MCHC)、 ABO 血型鉴定(临床紧急治疗及用血时除外)、 Rh 血型鉴定(临床紧急治疗及用血时除外) 。

3、临床免疫检验项目 (7项)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HBsAb) 、乙型肝炎病毒 e 抗原(HBeAg)、乙型肝炎病毒 e 抗体(HBeAb)、 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 、抗甲型肝炎 IgM 抗体(HAVAb-IgM)、抗核抗体(ANA)。

五、互认时效?哪些情况可不列入互认范围?

(一)互认时效:葡萄糖检测项目为5天,其余项目均为7天。

(二)出现以下情况,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下一步,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将继续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来源: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