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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互认再升级,患者就医省心又省费
时间::2025/08/12 浏览:

检验结果互认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改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权益的关键举措。2024年,曲靖市已实现检验互认项目33项。2025年,检验结果互认范围进一步扩大,互认项目增加至73项。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检验中心始终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一、什么是“检验结果互认”?

简单来说,就是患者在A医院做检验结果,到B医院就诊时,B医院经过审核后认可该结果,不再要求患者重新做相同的检验,以此减少患者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同时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目前曲靖市内参与“检验结果互认”的医院有哪些?

(一)曲靖市内 6 家三级甲等(包括中医类)医院参与全省范围内结果互认,包括: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曲靖市中医医院、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宣威市中医医院。

(二)市内其余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参与全市范围内结果互认。

三、“检验结果互认”规则

(一)通过省级质量评价的三甲医院,在互认报告单上标注互认标志“云南省 HR”,在互认项目前标注“*”号。

(二)通过市级质量评价的三级乙等医院及二级甲等医院,在互认报告单上标注互认标志“曲靖市HR”, 互认项目前标注“*”号。

(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标有云南省、曲靖市互认标志的医学检验结果进行互认。

四、哪些情况下可以不互认?

(一)检验结果超出互认时效

(二)出现以下情况,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的;

2.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3.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4.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5.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6.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五、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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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果互认”是为患者减轻就医负担、节省诊疗时间的重要措施,更是医院践行“以患者为中心”服务理念、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的生动实践。未来,医院将持续优化互认流程、扩大互认范围,让这项惠民举措落到实处、惠及更多群众,用专业与温度守护每一位患者的健康之路。 



       
   来源|检验中心
编辑|王腾腾
审核|郭姝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