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云南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发〔2010〕14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终期评估检查标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为主题、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活动,到2010年底,在全院范围内创建1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科室”和2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全院护理质量明显提高。
三、实施范围
医院选定泌尿外科为试点科室,其他临床科室结合实际自行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0年3月—4月)
制定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并印发,由各科室组织做好学习、宣传、动员,使活动目标、内容人人知晓,充分调动广大护理人员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组织实施(2010年5月—11月)
各科室结合“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等要求,加大基础护理所占比重,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3)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2、充实临床护士队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各级各类护理人员按任职资格条件上岗。
(2)科室建立护士业务档案,定期评价并记录。
(3)示范科室病房床位和护士的比例为1:0.5;重症监护病房床位与护士比为1:2.5—3以上。其他岗位可根据需要适当配备。
(4)护士分层使用、责任到人,实行弹性工作制。
3、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丰富护理工作内涵。
(1)严格执行首接(问)负责制。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护理服务。
(2)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对患者做到热情接待、主动帮助,热线随访。
(3)告知相关服务内容,公示基础护理服务项目。
4、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护理质量改进。
(1)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临床护士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2)严格执行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措施、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护理程序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基础护理合格率、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护理人员技术操作合格率达到要求。及时准确执行医嘱。配合医疗开展临床护理路径。
(3)简化护理文书,结合实际,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4)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扭转由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减轻患者负担。
(三)总结推广(2010年12月)
医院对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进行总结,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科室及个人进行表彰。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在全院各临床科室间交流经验,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使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有效开展,成立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小德
副组长:包丽芬 丁绍平 陈卫文
成 员:邹自强 孟月仙 张 勇 李丕润 彭 春
雷 松 李海英 张树仙 车斯顿 周 惠
兰 巍 李 仲
下设办公室
组 长:孟月仙
成 员:李惠英 张菊香 刘惠林 季美莲 徐跃文
王红丹 崔茂荣 袁亚斌 何红霞 严 勇
杨振平 王 涛 杨应林 付 强 李世玲
孙 怡
职 责:
1、负责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全面组织、实施、领导管理、协调等工作。
2、负责拟定具体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考核标准及考评工作。
3、负责对示范科室进行督查、指导,按照活动方案落实各项细则措施,做到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4、负责示范科室护理人员的合理配备,各项物资、药品、设备的协调、保障,包括饮食、水、电、病区环境、探陪管理、安全保卫等。
5、负责开展“示范工程”示范科室及先进个人的评选及表彰活动。
(二)成立监督小组
组 长:浦恩伯
成 员:崔冬梅 柳宏荣 杨 洪 史嘉兴 祝 磊
冶林航 吴兴涛
职 责:负责监督、抽查示范科室的服务态度,医德医风,物价。
(三)加强督促落实。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活动的具体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示范活动的有效实施。示范科室每两周全面自查一次,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持续改进工作,每月书面上报活动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进行一次抽查,每月召开一次分析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