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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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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时间::2013/04/09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提高护理质量,按照《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云南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发〔2010〕14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10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云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终期评估检查标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为主题、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活动,到2010年底,在全院范围内创建1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科室”和2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全院护理质量明显提高。
    三、实施范围
    医院选定泌尿外科为试点科室,其他临床科室结合实际自行开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0年3月—4月)
    制定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并印发,由各科室组织做好学习、宣传、动员,使活动目标、内容人人知晓,充分调动广大护理人员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组织实施(2010年5月—11月)
    各科室结合“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等要求,加大基础护理所占比重,加强护理管理,规范护理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
    (2)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执业行为。
    (3)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
    2、充实临床护士队伍,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各级各类护理人员按任职资格条件上岗。
    (2)科室建立护士业务档案,定期评价并记录。
    (3)示范科室病房床位和护士的比例为1:0.5;重症监护病房床位与护士比为1:2.5—3以上。其他岗位可根据需要适当配备。
    (4)护士分层使用、责任到人,实行弹性工作制。
    3、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丰富护理工作内涵。
    (1)严格执行首接(问)负责制。在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的同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为患者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护理服务。
    (2)不断丰富和拓展对患者的护理服务,对患者做到热情接待、主动帮助,热线随访。
    (3)告知相关服务内容,公示基础护理服务项目。
    4、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护理质量改进。
    (1)明确临床护士应当负责的基础护理项目及工作规范,临床护士必须履行基础护理职责,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
    (2)严格执行基础护理与专科护理措施、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护理程序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基础护理合格率、危重病人护理合格率、护理人员技术操作合格率达到要求。及时准确执行医嘱。配合医疗开展临床护理路径。
    (3)简化护理文书,结合实际,采用表格化护理文书,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半小时。
    (4)为患者提供满意的护理服务,扭转由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局面,减轻患者负担。
    (三)总结推广(2010年12月)
    医院对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进行总结,对患者和社会反映好、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科室及个人进行表彰。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在全院各临床科室间交流经验,总结、宣传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护理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使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有效开展,成立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小德
    副组长:包丽芬  丁绍平  陈卫文
    成  员:邹自强  孟月仙  张  勇  李丕润  彭  春
            雷  松  李海英  张树仙  车斯顿  周  惠  
            兰  巍  李  仲
    下设办公室
    组  长:孟月仙
    成  员:李惠英  张菊香  刘惠林  季美莲  徐跃文
            王红丹  崔茂荣  袁亚斌  何红霞  严  勇
            杨振平  王  涛  杨应林  付  强  李世玲
            孙  怡
    职  责:
    1、负责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全面组织、实施、领导管理、协调等工作。
    2、负责拟定具体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考核标准及考评工作。
    3、负责对示范科室进行督查、指导,按照活动方案落实各项细则措施,做到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4、负责示范科室护理人员的合理配备,各项物资、药品、设备的协调、保障,包括饮食、水、电、病区环境、探陪管理、安全保卫等。
    5、负责开展“示范工程”示范科室及先进个人的评选及表彰活动。
    (二)成立监督小组
    组  长:浦恩伯 
    成  员:崔冬梅  柳宏荣  杨  洪  史嘉兴  祝  磊
            冶林航  吴兴涛
    职  责:负责监督、抽查示范科室的服务态度,医德医风,物价。
    (三)加强督促落实。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究活动的具体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示范活动的有效实施。示范科室每两周全面自查一次,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持续改进工作,每月书面上报活动情况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进行一次抽查,每月召开一次分析讨论会。